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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一般都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多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代为进行民事活动。代位继承大家都比较熟悉了,监护人可以处理就被监护人的代为继承权吗?针对“民法典中监护人可以放弃代位继承吗”的问题,下
一、民法典中监护人可以放弃代位继承吗
放弃继承权是放弃了财产权利,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这样的行为无效。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继承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1)法定继承人,就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等有血缘关系的人。法律规定继承的顺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等。只有在没有顺位继承人或是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才顺位下移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权力。
(2)遗嘱指定继承人,意思就是被继承者根据自己的个人意愿签订遗嘱协议将财产继承给自己希望继承的人,也可以不是自己的法定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抚养人有义务在继承人上前抚养继承人,按照这个协议,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是不可以转让的,他只能是继承人单方面的接受和放弃,不能被继承人转让出去。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继承人出现一下几种情况之一,则会被剥夺继承权:
(1)若继承人为了继承财产而故意伤害被继承人。
(2)若继承人为防止自己继承权力被削弱而故意伤害其他顺位继承人。
(3)有严重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行为的将丧失继承权。
(4)私自伪造或篡改被继承人遗嘱且情节严重者将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中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一、民法典中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中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3年。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权债务过诉讼时效有什么后果
我国法律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借鉴外国的法律而制定的。而在我国古代,法律上并没有这种规定。相反,我国民间历来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一个人的债权不但不会在自己在世时因时间推移而失效,而且还会延续到子子孙孙。
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使债权人面临败诉的风险,具体如下: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
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
写借条有讲究,“催债”有时限,法官强力提醒!
2018年1月9日,周某向王某借款30000元,约定借款月息1分,借款期限1年。为了让王某同意借款,周某找来了丁某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双方还特地在借条上约定“借款人逾期不还,由丁某支付本金和利息”......
王某以为有了这份保障,就可以万无一失。然而,周某在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息后,便拒绝还款,其余本息至今分文未付。2020年3月,王某将周某和丁某一道诉至仙居县法院,要求周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丁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近日,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得知判决结果的王某很懵圈
借款人还不了钱时
找担保人索要不是天经地义吗?
为啥担保人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说法】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本案中的借条载有“借款人逾期不还,由丁某支付本金和利息”字句,是典型的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又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本案中双方仅约定了借款期限为一年,并未对保证期间作其他约定,故保证期间为2019年1月9日起6个月。
也就是说,王某应在2019年7月9日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丁某才可能承担保证责任。
可惜,原告王某的起诉时间为2020年3月,向担保人催债超过了“有效期”。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民法典中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是否能另诉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是非常多的,而离婚案件要处理的问题是比较多的,例如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这些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民法典中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能不能另诉?
一、民法典中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是否能另诉
民法典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是否能另诉没有规定,诉讼离婚案件中,如果就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一般同案作出判决。但如果离婚案件没有处理抚养权问题,可以另案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